小規模營業人也會被要求開發票
小老闆/創業族注意, 公司或商店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, 原則上可被認定為小規模營業人, 但仍可能被要求開立統一發票.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, 若營業人業務範圍廣, 規模不屬於”零星小額”, 且具備會計處理與使用電子系統的能力, 即便銷售額低於門檻20萬元, 也可能被核定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稅。
國稅局解釋, 依營業稅法規定, 小規模營業人得以查定方式繳納營業稅,不必開立統一發票. 但同法也授權國稅局, 可視營業人的性質與實際經營狀況, 認定是否應開發票, 以避免有業者藉”小規模”名義規避稅負.
為維護租稅公平, 國稅局未來將持續針對連鎖,加盟,以及使用電子系統收款或管理帳務的業者,透過課稅資料蒐集與實地訪查,加強輔導並核定具能力者全面開立統一發票,提醒創業或加盟業者,單靠公司營業額不足20萬元,未必能免用發票,仍須考量業務範圍與規模.
小規模營業人一般來說都登記在1樓店面, 除了小吃攤販, 美髮業者等, 小規模營業人也可登記在商務中心的辦公室租賃範圍, 任何會計和稅務相關事項, 也可以來電Comspace寬憶行銷商務中心諮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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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參考: UDN聯合新聞網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8965705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&fbclid=IwY2xjawMkx81leHRuA2FlbQIxMQABHlmb-3ctqNwLrvrRzAUKiOWMGYMrGM5yoQH6x8cucKfQ-VhcCBp36AAU80Z4_aem_He9JwjUj_V4J0IwIcA0VZg